市编办注重“四项”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服务水平

【来源:综合科 | 发布日期:2014-09-02 】 【选择字号:

一是注重前置管理,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口。坚持“先编制后人事、宽调出严调入、先报批后办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编制部门的龙头和闸门作用,坚持组织人社部门在公开招考(聘)、调任、调配干部前须由编办提出审核意见,方能办理其他手续,切实做到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统筹兼顾、按需进人,牢牢把住编制审批关口。

二是注重联动管理,健全部门协调约束机制。建立编制、组织、人社、财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管理信息,分析研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联动、相互制约的刚性约束机制。编制部门在核定机构编制时,充分考虑财政供养能力和人员队伍结构,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人员调配、统发工资“三结合”。

三是注重动态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全市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全市机构编制分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适时调整编制,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是注重服务管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作用。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服务意识,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自觉地将机构编制融入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适当向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倾斜,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倾斜,向改善民生倾斜,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中心工作的保障职能,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