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8-22 】 【选择字号:

     一、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共天水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各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市级各部门及县区之间的职责划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审批市级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审核和调整市级机关部门人员编制;审核和调整县区党政群以及政法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总额。

    4.负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市县两级党政群及政法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职数限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批市县两级党政群及政法机关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

    5.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和调整市委、市政府直属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负责审批市直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市直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负责审批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指导县区开展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批县区科级、副科级事业机构;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拟订和完善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管理及空编补员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及空编补员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构编制责任审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研究拟订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和纪律的处罚办法。

    8.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县级党委机构,是一级预算单位,由本级组成。内设综合科、市直机构编制科、县区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督查科、事业单位改革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天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县级行政机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加挂市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局,内设业务科;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5人。实有人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334.3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17.66万元,为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办公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7.84万元,增长9.6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取暖费和目标责任考核奖提标致使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业务资金增大致使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占0%。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占0%,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16.65万元,为上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为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支出为333.3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33.30万元,占100%,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7.65万元,增长20.91%,主要是因为工资、取暖费和目标责任考核奖提标致使人员经费增大;业务量加大,培训增多。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1.01万元,为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7.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4万元,增长9.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4万元,增长9.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情况。原因是因为工资、取暖费、目标责任考核奖提标和业务资金增大,致使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3.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65万元,增长20.91%;完成年初预算10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2017年取暖费及目标责任奖提标,致使人员经费较年初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业务量加大,培训增多。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2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2017年取暖费及目标责任奖提标,致使人员经费较年初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业务量加大,培训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5.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3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7.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61万元,津贴补贴69.01万元,奖金7.53万元,退休费29.63万元,生活补助0.35万元,奖励金46.11万元,采暖补贴15.6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5.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6万元,印刷费3.4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1.35万元,邮电费2.37万元,差旅费6.61万元,租赁费9.07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16.60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劳务费2.24万元,委托业务费1.57万元,工会经费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07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30万元,决算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19万元,下降99.43%;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车改革车辆收回,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5.03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为:2017年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单位原公务用车都已上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03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84.21%,变动原因为: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批次,接待人次3人,较上年减少50%,减少0.16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0万元,比2016年增加17.10万元,增长29.3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加大,培训增多。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共八张表)

 

 

 

 

 

 

天水市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