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委编办着力推进“三项举措” 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天水市将机构编制法治观念贯穿于机构编制日常工作,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有规必行,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作为“基本法”、“总遵循”、“总抓手”,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修订完善《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机构编制管理协作配合办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善、动态调整、执行有力、监督到位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
三是推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为深化“以评促改、以评促治”的功能效用,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结合部门(单位)主要职能、业务属性和重点任务,制定评估方案,从编制合规性、资源匹配度、实际运行效率三个核心维度切入,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机制,先后对市委社会工作部、自然资源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评估问效,激发部门履职能力与机构设置、编制配置同向发力,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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