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来源:县区科 | 发布日期:2025-07-17 】 【选择字号:

  近年来,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为全面实现全市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资源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为乡村振兴夯基垒台。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留并完善市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涉农领域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调整优化部分涉农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职责,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有效推进;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4方面主要职能,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职责,不断完善农业领域综合执法和基层一线执法,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执法队伍保障。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保障,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坚持“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统筹配置编制资源,树立鲜明基层导向,坚持“减上补下”,市级向县区下达63名编制,县区将42名编制调整下沉到乡镇(街道),主要加强乡村振兴、民生服务等工作力量。加强内部挖潜,加大编制资源保障力度,注重向教育、卫生、基层一线等人才紧缺领域倾斜,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人才用编需求。会同组织、人社、卫健等部门不断完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退役军人安置、“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定向农村医学生、村干部选拔入编等基层服务计划编制使用机制,进一步充实基层一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力量;指导县区建立人才编制池,搭建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加强乡村振兴人才编制保障;聚焦乡村振兴,规范人员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基层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干事创业积极性,有效激活乡村振兴“人才引擎”。
         三是编制履职事项清单,为乡村振兴减负赋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着眼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事权划分,厘清乡镇与县直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推动乡镇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县级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以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为基础,坚持依法依规定责,全面梳理并纳入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事项,围绕乡村振兴等特色产业,凝炼特色事项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以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为纽带,分清乡镇和县直部门的职责关系,减少推委扯皮,提高工作质效;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为兜底,对照中央编办965项收回事项清单,将基层无力承担的事项上收,为乡村振兴减负松绑,切实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