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天水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改革部署,聚焦制约开发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科学规范机构,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各方关系,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助推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精简高效,科学规范设置,让机构“活起来”。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积极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优化整合。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开发区设立党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构,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代表党委、政府在开发区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职能,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精简管理机构数量。聚焦全市开发区“多小散”、产能较低、发展同质化等问题,稳妥推进“一区多园”管理模式,统筹科学设置开发区管委会,将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总数由26个精简至23个,将15个工业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整合为6个,调整农业类、物流类开发区管理机构6个,实现了“一个县域内只设置一个类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三是统筹设置内设机构。按照精干设置、扁平管理的原则,优化重组各开发区内设机构,在规定的限额内,着力精简综合事务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性内设机构设置不超过总数的30%;聚焦各开发区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既重点围绕规划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综合监管、企业服务等职能统筹设置内设机构,又充分结合实际设置特色机构,如着眼于加强经济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设置统计局,为决策提供信息咨询建议;在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设置科技管理科和成果转化科,着力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运用;在麦积山大景区管委会设置文物保护局,加强对景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在甘肃(天水)国际陆港管委会设置商贸流通科,着力加强物流项目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职能部门整合,促进机构职能深度融合。
二、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职能配置,让效能“提起来”。紧紧围绕功能定位、发展需要、产业特征,持续优化开发区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发展效能。一是科学配置职能。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经济规划、投资服务、项目建设、产业培育、人才招引等职能,明晰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等职能,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开发区范围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所在县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开发区不再设立相应机构,在人、财、物上予以配合保障,切实减轻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负担,促进开发区回归主业、强身健体、“轻装上阵”。二是突出招商职能。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重点强化招商引资职能,普遍设置招商引资相关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力量,加强队伍建设,着力破解招商主体众多、项目招引与落地相脱节等困境。2021年,市级开发区共引进签约项目20余个,总投资超230亿元,签约总额创历史新高。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商务部全国217个国家级开发区考核中位列121位,排名提升29个位次;麦积山大景区旅游综合收入1.17亿元,增长35.5%;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生产总值达14.1亿元,增长4.59%,带动就业人数5000余人;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基础建设、PPP项目、冷链物流、汽车贸易等重大项目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实效显著。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兑现“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政府办”承诺,采取授权办理、窗口前移、受理审核权下放等方式,促进审批服务提质、企业办事提速、项目建设提效。在政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和相关业务受理窗口,16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设立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中心等事业单位,着力在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为入园企业提供前期服务和技术指导,对一般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各县区政务大厅设置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绿色通道,大力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2021年,市级开发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2.9亿元,不断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三、聚焦机制保障,理顺各方关系,让工作“顺起来”。着力破解开发区与各层级之间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调整理顺各层级与开发区间关系,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厘清理顺权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开发区与行政区域的统筹协调,在开发区管委会“三定”规定中厘清开发区管委会与属地政府权责边界,强化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主业主责,明确属地政府主要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明晰事权关系,厘清职责边界。持续完善权责清单建设,及时调整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政府权责清单,逐步理顺开发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职责关系。二是合理设置派驻机构。着眼精简、高效、便利化,从严从紧规范派驻机构设置。按照“能放尽放,能授尽授”的原则,将市自然资源局在开发区派驻机构相关职能,充分授权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办理,撤销其派驻机构,有效提升开发区自主性和服务性。在开发区统筹设置税务、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等派驻机构,由市直部门执法机构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为开发区“松绑”“减负”,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着力加强制度性保障。建立开发区与政府部门、所在县区联席会商、工作协作、项目共建、共同招商、沟通交流等协同联动机制,赋予开发区在机构编制方面更大自主权,支持开发区在编制管理、理顺工作机制方面有益探索,着力打造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共赢的良性局面。积极发挥编制撬动招才引智的积极作用,探索高端人才编制保障机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着力为开发区招才引智提供支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发挥编制使用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