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 | 天水市委编办深化权责清单建设推动部门规范履职尽责

【来源:机关科 | 发布日期:2023-05-19 】 【选择字号:

      近年来,天水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有效提升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水平。
     抓基础,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着眼权责清单基础建设,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一是扭紧责任链条。制定印发《深入推进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靠紧压实责任分工。紧扣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关键环节,按照部门梳理、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机构编制部门规范性审核等步骤,认真组织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动态调整、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权责清单的全面性、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全面梳理细化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职权,明确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事项、依据和各环节责任,对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事项一律予以取消,确保所有权责事项均于法有据。三是力求权责一致。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的原则,全面梳理、明晰、界定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确保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与责任承担主体相一致。对承接、取消、下放的权责事项,督促各部门将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等同步调整转移,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四是积极拓展延伸。拓展权责清单应用形式和范围,制定印发《赋予乡镇(街道)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任务事项清单》,督促指导县区完成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网格化监管任务事项清单,不断促进基层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抓规范,促权责事项边界明晰。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要素,确保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同一权责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保持相同。一是理清权责事项。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全面准确理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大类行政权力事项(简称“9+X”项),40个市级政府部门梳理公布非涉密权力事项4330项,责任事项30833项,追责情形37978项,基本实现政府部门权责事项全涵盖。二是界定权力边界。结合机构改革,全面梳理政府工作部门内部职权,将部门权责事项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并在横向上明晰部门间职责边界,在纵向上明晰层级间职责边界,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注重发挥权责清单的基础性作用,在“三定”规定制定中,将其作为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和划分部门间职责的重要依据,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使权责清单成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和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三是明晰责任主体。对机构改革中涉及划转的权责事项,由划出、划入部门单位填写《权责事项划转承接确认表》,划转承接权责事项124项,通过明确实施部门、牵头机构和配合机构,有效减少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保证了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四是做到“三级四同”。进一步强化上级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和对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责,对照省级部门系统权责事项指导目录和本部门“三定”规定,自上而下,逐项对照,确保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同一权责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保持相同,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统一编码规范》要求,对权责事项逐项赋码,使每条事项都有各自独有的“身份特征”。
     抓管理,促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规范部门履职尽责。一是以“三定”规定促规范。将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起来,及时结合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对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承担的科室等进行归纳概括,将部门“三定”职责与权责清单权力事项、承担的内设机构对应起来,通过两者互相印证、查漏补缺,调整完善部门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理顺职责关系,提高“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以动态管理促规范。着力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甘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以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等,对14个市直部门涉及678项权责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作出调整,保障权责有效衔接。三是以督查评估促规范。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将权责一致执行情况列为机构编制督查评估重点内容,围绕是否按规定程序调整权责事项、新调整行政权力是否落实、权责清单是否公布以及是否存在权责清单以外的行政权力等重点内容,推动59个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对16个部门就权责清单执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抽查,确保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对擅自扩大或缩小本部门权责事项实施范围、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滥用法定职权等行为发出督办函,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部门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切实防止履行职责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