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建立事业单位监管联动工作机制

【来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12-13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甘肃省省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联动工作机制》等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市委编办与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分行等部门(单位)(以下简称监管联动工作机制部门(单位)共同建立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联动工作机制。

  该机制要求,联动工作重点对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申请登记、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与非法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等问题线索进行移送,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事业单位被撤销登记、法人证书已废止后仍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事业单位擅自设立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等情形,共同调查取证、核实查处。

  该机制的建立,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提供了有力手段,为各部门联合治理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协作渠道,对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