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坚持“三个规范”,提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近年来,市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坚持从严规范、科学管理,着力从职能定位、机构名称、领导职数等方面入手,筑牢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防线,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职能定位。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体现其社会功能特点,突出规范高效、便民服务,强化公益属性,职责任务中不再出现行政职能的表述。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厘清事业单位职责边界,对市果树研究所、市房产服务中心等4个处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重新制定,对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市军地事务服务中心等10个单位职责进行重新调整。结合机构改革,对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市自然资源调查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个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进行明确,理顺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避免职责交叉和缺失,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
二是规范单位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体现机构地域位置、性质特征、主要职责等内容,应当与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有所区别。今年来,重点对事业单位名称与实际承担职能不符的市粮食稽查支队等27个事业单位名称进行规范,进一步明晰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对照单位“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对市直现有事业单位加挂牌子名称、数量、依据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梳理汇总了40个事业单位加挂的78块牌子。结合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对挂牌机构逐一分析研判,清理规范挂牌机构,撤销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秘书处等4个处级机构牌子和5个科级机构牌子。
三是规范领导职数。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认真核对各单位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建立健全市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动态管理台账,加大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力度,核销市果树研究所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党委书记领导职数,解决了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双正职”问题。同时,通过举一反三,采用调剂编制或核减领导职数等方式,对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市军地事务服务中心等27个单位领导职数进行规范。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结合规范设置领导职数,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等11个单位核增专职党组织领导职数,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党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