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1357”工作法深入开展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为提高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时效性、实用性、权威性和约束性,天水市委编办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职能调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部门有关行政职权的新增、取消、下放等情况,全面审核调整了20个市直部门1394项权责事项,有效推动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明确责任主体。着力提升各部门对权责清单调整的思想认识,市委编办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以2020年6月和2022年7月调整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底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设置等情况,由各部门自查梳理本部门权责事项,提出调整意见,经过内部合法合规审查、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后按程序上报,对不作出调整的施行“零报告”,夯实部门主体责任。
强化三方联动。更加注重权责清单调整的严肃性、规范性,明确各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须先由本部门法律顾问预审,并经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后,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委编办根据书面移送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认真贯彻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改革等有关精神,仔细比对、精准研判,对部门动态调整事项逐项进行规范性审查,提交市委编办室务会审定,逐部门书面反馈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意见,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将更新后的权责清单在政务服务网、本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程序规范、调整事项准确。
对照五个方面。充分考虑本次调整适逢机构改革以及范围广、数量多等因素,坚持五个“对照”,即要求各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照此次机构改革职责划转情况、对照2023年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照国家和省市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调整情况、对照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设置情况,同时参考本系统国家和省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全面查阅法规政策,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法定实施的权责事项不漏、不缺、不重,梳理后的事项设置规范、法律依据充分、调整变化情况清晰,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调整七项内容。一是规范事项名称和类型,对行政许可严格按照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设置,确保清单以外再无许可;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主要根据各领域行政执法目录,将内容相近的进行归并,对表述有误差的进行规范;对其他的行政权力事项,参照本系统国家和省级指导目录,以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设置情况等进行规范。二是准确甄别实施主体承办机构,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对机构撤并调整涉及权责、由部门代市政府承担相关权责、多部门共同承担相关权责,确准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三是更新完善实施依据,认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更新实施依据,将实施依据中不精准的关联条文、尚未体现部门权限的条文、过于冗长或简短的条文进行完善。四是同步调整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坚持有权必有责,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围绕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追责情形,防止选择性清权、变通性清权、回避责任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