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来源:甘谷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14-01-14 】 【选择字号: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摘要机构编制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政权建设,发展地方经济,提高行政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法律意义。本文着重就甘谷县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研论证,并就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主题词:机构编制  记管理  问题及解决对策

机构编制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关系到党政机构的高效运转,关系到行政成本的降低,关系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落实。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已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政权建设,发展地方经济,提高行政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和法律意义。

一、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认识与思考

(一)对机构编制管理现状的认识与思考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完善和加强,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行之有效的机制,很好地遏制了机构编制的无序增长,为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全县机构编制意识、认识有所提高,管理逐步规范。但是不尽如人意之处依然存在,机构编制部门常常面临违规挑战,强化管理任重道远。

  (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与思考

  1、机构改革后,有的部门人员膨胀反弹扩张的压力时时存在,不强化管理,改革成果很难巩固。

  2、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仍然是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工作中需要重视的问题。

3、在具体的监督检查制约机制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认识欠缺,认为机构编制是“软约束”,弹性大,不强化管理,法制化进程将难以加快。

  (三)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的认识与思考

  1、上级要求对机构编制从严控制与部门单位因结构性短缺对机构编制增长的强烈要求之间的矛盾。

  2、机构编制资源的有限性与人们对机构编制要求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

  3、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与目前人们对机构编制管理认识程度不够,法制意识不强,监督缺乏普遍性力度之间的矛盾。

  4、机构编制部门的自身建设、工作层次与所肩负的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大使命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等等。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搞好机构编制工作,应注重把握两条:一条是要明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明确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抓住管理的主次矛盾;另一条是在现行的政策法规内,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创新管理,强化监督,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的层次和实效。

1、在管理的对象和内容上,不仅要全方位,更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

2、在管理的方式上,不仅要注意多样性,更要注重强制性和有效性。

3、在管理的主体上,不仅要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主导作用,而且要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的强劲合力。
    4、在管理的程序上,不仅要着眼于制度的明确、具体,而且要规范化,具有可操作性,要有前置性,不能只是后置性被动监督。

总之,要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而不是残缺不全的;有效的而不是流于形式的;能够自如运转的,而不是消极被动的管理监督体系;并使之经常的稳定的发挥作用,从而使各级领导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正确行使权力,防止失控和违规现象的发生,使机构编制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途径

从上述基本思路出发,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须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1、明确机构编制管理的重点内容: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编制管理。

一是职能管理,包括职能配置和职能运行监督。以及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的对各单位部门的充实、完善和增减。主要通过对单位部门的职能配置来确定,通过考核监督等来把握。要做好部门的职能管理,重点是必须学习、了解、熟悉、掌握各工作对象部门的主要法律法规,准确理解和把握其职责定位,职能范围,才能做出权威性的判断和界定。

二是机构管理,包括机构的增设、更名、升格以及撤销。重点看是否具有法律法规依据,是否是权威部门即党委、政府、编委的决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是否有利改革发展稳定,配置是否合理,程序是否规范等等。

三是编制管理,包括编制的核定、增减、人员结构比例的确定,以及编制使用(人员流动)管理等等。编制管理与机构、职能管理紧密相联。如果说职能是定性管理的话,编制主要是定量管理。其规模确定、数量核定都应当有科学的依据。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指标,工作量大小、财力状况等等。要坚持科学、合理、从严的原则。重点看是否与职能、任务的大小相匹配,是否符合管理权限的规定,在编制使用管理上,一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超编不准进人,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二要严格程序,控编审批。需要注意的是机构编制管理和《控编通知单》是一个相对的结果,其过程是履行审批管理的程序。比如,在市、县,要通过招考补充人员,主管部门需先向编制部门打报告,经编制部门审核,编委主任审批,编制部门行文批复,有关部门按批复意见办理招考。如果是通过调动补充人员,就是单位报告,主管部门同意,编办审查,有编制的发放、填写控编进人审批表,所在单位、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编办审核,符合规定,加注意见,编委主任签字后才发出控编通知单。组织人社部门据此办理调动手续,核定工资标准,财政部门据此核拨人员经费,社保部门据此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等。在此项管理中,要特别注意重点把握人员结构的合理,坚决杜绝超编进人。

2、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基本制度建设,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审批权限和程序。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经过多年的规范和完善,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原则,具体政策、审核权限,办理程序以及纪律要求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配套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体系,如:机构编制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约束制度、编办人社财政工资联审制度、机构编制管理卡制度等,尚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控编增人审批制度、减员出编申报制度、领导职数审批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制度、机构编制管理监督举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等等,使全县的机构编制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加强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机构编制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初步实现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行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应特别注意正确处理“管住”与“管活”的关系,在“管好”上下功夫,避免“一管就死”、“一活就乱”。“管住”强调规范,“管活”适应发展。一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有关单位进行职能调整,重新审定“三定”规定以增强单位内部活力。通过对单位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重新界定,该减的减,该调的调。二是实行动态管理,用活存量编制,适应工作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部门职能变化,适时调整机构编制,合理配置社会管理资源,是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能。日常管理中,部门要求新设立机构,或者是单位职能加强要求增加编制,我们坚持“总量不增,调剂解决”。总量不增体现“管住”,调剂解决实现“管活”。

3、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监督的工作机制

 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工作规范,但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建立一套跟踪监督机制,作为强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具体地说:

一是领导责任机制。把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的考核范围,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将起到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是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制度管理和考核奖惩激励机制,通过目标考核与督查,对考核前三名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对后三名的通报批评。

三是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组织、人社、财政以及各个部门。因此,机构编制部门应与县委办、县府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各尽其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把关的格局。与组织、人社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做到“无编制不进人;无职数不审批”。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实行人员工资定期联审,做到“没有编制不拨工资”,与县委、县政府两办密切配合,落实督查考核。

 

【参考资料】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6    2007.2.24

[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7315

[3]《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4  200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