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工资联审现状及成效调研报告

【来源:赵新全 | 发布日期:2014-01-14 】 【选择字号:

武山县工资联审现状及成效调研报告

武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赵新全

近年来,武山县立足机构编制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积极探索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编制使用和在编人员管理,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员经费预算管理相结合,积极建立健全了工资发放统一联审制度(简称工资联审),成为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的有效实现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1年,为了加快工资联审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工资联审效率,县委、县政府拿出专款40万元,建设了工资联审专用网络系统,并投入运行。今年5月至6月,为了全面掌握工资联审网络运行状况,武山县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联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武山县工资联审制度运行现状

目前,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施了工资联审制度,各单位都落实了专门人员负责工资联审工作,职责明确,任务清楚,保障措施到位,工资联审网络运行顺利。

(一)工资联审的程序要求

每月15日至月底,进行下月工资审核。各单位利用专网填写本单位工资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人员、工资发生变动的,同时填报人员工资增减变动情况,并上报纸质材料。

整个程序按照各单位申报→县编办审核→县人社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发放的程序进行。每个环节都有两个操作帐号,权限不同,一个是操作员帐号,由报帐员掌握,负责数据录入;一个是单位审核人帐号,由单位审核人掌握,负责上报数据审核。实行权限分级管理,防止出现纰漏,保证工资准确、及时发放。

(二)工资联审的部门责任

各预算单位是本部门(单位)工资联审的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工资发放负责,报账员为本单位工资联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编办是工资联审中的机构编制审核责任人;人社局是发放人员和工作标准、数额审核的责任人;财政局是工资联审中工资具体发放的责任人,同时负责工资联审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

(三)工资联审的保障措施

各单位上报资料不实,造成资金流失和直接损失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单位经费中扣回损失的国库资金;对存在违反工资政策或“吃空饷”现象,单位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报告的,除追缴“吃空饷”金额外,扣减单位相同数额经费作为处罚,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武山县工资联审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在工资联审中,县编办坚持上报数据不合格的不审核、人员增减无组织或人社部门依据的不审核、超编制增加人员的不审核、混编混岗等增加人员的不审核、机构设置不合理的不审核、新增人员无入编手续的不审核、实名制信息不完善的不审核,将工资联审与机构编制管理具体业务紧密结合,有效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工资联审实现了单位管理与个人管理相结合,编制结构与人员结构相结合,编制数与实有人数相结合,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促进、良性循环的新机制。尤其是工资联审网络化审核系统的应用,实现了编制与财政供给人数的有机统一,使机构编制与人员经费紧密结合,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配合协调机制,为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资源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意识和服务水平。工资联审前移了机构编制管理关口,各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有了更全面、准确的理解,牢固树立了机构编制就是执政资源的理念,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在工资联审网络化审核中,精减了各单位上报的纸质材料,实现了在线无纸化办公,各单位工作人员不必来回奔波,审核时限缩减到一天,节约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服务水平。

(四)提升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成效。通过工资联审,确保了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使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更加清楚、信息更加详实全面,为实名制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证;通过单位自查,编办、人社、财政联合审核,有效发挥了防止“吃空响”、单位套领人员工资等问题关口前移和事前监督、事后督查的作用,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经费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五)提高了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水平。通过建设工资联审专用网络审核系统,接入专用网络,配置专门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终端设备,提高了机构编制部门办公科学化、自动化水平,提高了工资联审的工作效率和业务工作能力,创新了机构编制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推进了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业务建设。

(六)加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资联审是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构编制数、人员数的过程,也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过程。通过工资联审,每月对各单位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做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日常跟踪与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业务相结合,加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七)提高了人事管理水平。以前工资发放由人社局核定,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个人帐号,所在单位管理较少,工资发放与人员所在单位日常管理脱节。通过实施工资联审制度,前移了工资发放关口,为加强人员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有效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解决的了“慵、懒、散、慢、乱”和工作中推诿扯皮现象,降低了工资发放风险,减轻了财政负担,提高了人事管理水平。

三、加强工资联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工资联审制度。目前,虽然工资联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主要由机构编制、财政、人社三个部门从自身的工作角度出发,开展这项工作,缺乏综合、全面的管理办法,建议尽快出台综合性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为工资联审工作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工资联审业务培训。在工资联审网络化审核启动初期,对工资联审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但由于人员调动和岗位变动,个别最初参加工资联审的人员工作单位和岗位已发生了变动,新接手的人员对系统不太熟悉,再加上系统的几次升级,系统内容发生了变动,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工资联审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为工资联审工作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搞好实名制与工资联审数据对接。目前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与工资联审系统数据不能对接,每次审核,需要对实名制数据库中的人员与工资联审数据库中的人员进行人工核对,加大了审核的工作量,建议创造条件,开发专用软件,实现两个系统的数据库共享、对接,提高审核效率,全面发挥工资联审工作的联运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