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三个严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借调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8-09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用人单位随意借调干部,县委编办汇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全面清理规范借调人员的同时,通过“三个严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借调工作。

一是严格调动程序。用人单位出现空编需要补充人员,向县委编办提出编制使用申请,县委编办审核同意后,开具编制使用通知,组织、人社部门对拟调动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拟调动人员各方面条件组织考察后,办理调动手续,县委编办根据组织、人社部门调动文件,出具入编证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入编证明核定工资标准、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二是严格借调审批。除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巡视巡察工作、脱贫攻坚巡查验收、环保督查等中心工作外,任何部门不得随意申请借调干部,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的,经部门党组集体研究,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把关,主要领导签字后,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借调手续,借调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不按程序办理借调的人员,一律清退。

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模范遵守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各类违反人事调配纪律的现象,纪委监委、组织、编办、人社、财政每年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部门人员在岗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核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