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10 】 【选择字号: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共天水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各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市级各部门及县区之间的职责划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批市级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审核和调整市级机关部门人员编制;审核和调整县区党政群以及政法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总额。

(四)负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市县两级党政群及政法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职数限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批市县两级党政群及政法机关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

(五)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和调整市委、市政府直属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负责审批市直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市直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负责审批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指导县区开展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批县区科级、副科级事业机构;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和完善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管理及空编补员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及空编补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构编制责任审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研究拟订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和纪律的处罚办法。

(八)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县级党委机构,是一级预算单位,由本级组成。

内设综合科、市直机构编制科、县区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督查科、事业单位改革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天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县级行政机构,内设业务科;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收入30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22万元。预算支出306.22万元。

(一)   基本支出

2017年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22万元,与2016232.5万元相比,增加45.72万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

(二)   项目支出

2017年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项目支出28万元,与201628万元相比,无变化。主要安排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续费费用、机构编制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   非税收入

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四)   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5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43.53万元,较2016220.1万元增加23.43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了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新增调入遴选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3万元,较201612.8万元增加18.03万元,增长140.8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3名。

医疗保障支出13.08万元,较20169.2万元增加3.88万元,增长42.17%。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遴选人员及工资提标。

住房保障支出18.77万元,较201618.4万元增加0.37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遴选人员及工资提标。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为本级单位,共2.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5.8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6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20160.2万元增加0.1万元,增长50%。预计接待4批次,40人次。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加大,中央及省上督查增多,外省、市编办及省内其他市、州编办交流调研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3.3万元减少3.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拟将现保有的1辆公车收回。

5.培训费1.45万元,较20161.3万元增加0.15万元,增长11.54%。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机构编制工作任务,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增加。

6.会议费0.74万元,较20160万元增加0.7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加大,召开的业务会议增多。

7.机关运行经费45.83万元,201653.3万元减少7.47万元,下降14.02%。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预算绩效评价。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17年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情况

2017年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7.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8.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9.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附件: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公开表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