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委编办“三聚焦”持续深化党政机构改革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25 】 【选择字号:

      天水市委编办坚持把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作为当前的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着力规范完善部门“三定”规定,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行 “三定” 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抓好权责清单建设,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聚焦“三定”规定规范制定,不断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坚持把规范制定“三定”规定作为深化改革的中心环节,按照职责明确、编制法定、上下对应的要求,积极广泛调研,反复论证修改,提交会议审定,重新制定了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等群团组织“三定”规定,群团改革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着眼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对市档案馆、市委党校、天水广播电视台、天水日报社、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对各项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顺了管理机制,优化了职能配置。着眼于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坚持“撤一建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设立了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并制定了相应“三定”规定,着力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有效破解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促进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提供保障。

      二、聚焦机构编制核查评估,着力构建高效运行体系。坚持把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核查评估作为切入点,强化对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运行情况的督导调研,制定《天水市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运行评估办法》,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评估的通知》,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对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特别是内设机构设置、职数配备、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核对,尤其对新组建单位、职责变化大的机构进行全面评估,把核查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不断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制定印发《关于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和专项督查的通知》,督导各县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贯彻情况、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等同步开展自查自评,着力解决职责不清、违反“三定”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等问题,为构建高效的运行体系打好基础。

      三、聚焦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促进履职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把加强权责清单建设作为推动部门履职优化协同高效的重要手段,作为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有力抓手,全面准确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大类行政权力事项4330项,责任事项30833项,追责情形37978项,实现了政府部门权责事项全涵盖,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内部职权,将部门权责事项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并在横向上明晰部门间职责边界,在纵向上明晰层级间职责边界,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序衔接。对机构改革中涉及划转的权责事项,由划出、划入部门单位填写《权责事项划转承接确认表》,经由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审核,明确权责事项归属。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对权责事项作出动态调整,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水平。

(供稿:钱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