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三坚持三到位”助力开发区创新发展
今年以来,天水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站位统筹谋划改革,坚持政策标准,坚持刚性约束,在深化巩固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成果上持续发力,打通制约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一、坚持统筹谋划,确保改革部署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靠实工作责任。二是深入调研论证。组织专门力量,就开发区管委会聚焦主责主业、理顺与各方的职责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一区多园”等内容深入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各开发区运行情况和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三是认真制定方案。对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政策标准,确保清理规范到位。一是明确改革范围。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将纳入清理规范的26个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批复主体、行政区域、机构级别进行分类,靶向施策,确保改革对象不缺项、不漏项,政策把握不走样、不跑偏。二是科学统筹设置。推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通过改革,将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总数由26个精简至23个,将15个工业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整合为6个,调整农业类、物流类开发区管理机构6个,基本实现了“一个县域内只设置一个类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要求。三是优化内部架构。着眼优化职能职责,着力突出开发区主责主业,整合部分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主要职责,理顺与政府部门派出机构关系,保障各开发区更大自主发展和创新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发区编制人员、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政策要求,结合开发区主要职责、业务工作、编制规模、运行情况等因素,对开发区原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重新设置,开发区内部架构进一步优化,编制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坚持刚性约束,确保改革措施到位。一是制定“三定”规定。坚持把“三定”规定制定作为重点任务和中心环节,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开发区“三定”规定制定的指导意见》,督导各开发区管理机构紧紧围绕职责定位,严格把握政策规定,认真制定“三定”规定草案,广泛征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经编委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核查评估。结合《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强化对各开发区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日常监管、核查评估、跟踪指导,适时进行“回头看”,以后续监管巩固改革成果,以跟踪指导促进质效提升。三是及时调整优化。坚持机构编制动态调整,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涉及职能定位、职责调整等和当前发展不适应的情况,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对职能该优化的优化、职责该调整的调整、需要修订“三定”规定的则适时进行修订,推动形成机构规范、职能清晰、运行高效的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切实加强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各开发区“三定”规定核查评估纳入巡察、党委监督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之中,把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聚焦责任分工中的难点堵点和空白点,将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起来,相互印证、查漏补缺,调整完善职能配置,进一步提高“三定”规定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供稿:钱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