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全力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自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开展以来,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和省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措施,坚持边查边改,有力有序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核查方案。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四清”要求。市委编办按照中央、省委编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天水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核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步骤,特别是建立健全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通过比对审核干部人事、工资发放和参保数据,对机构、编制和人员、领导职数等情况及系统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精准核查。
狠抓工作落实,把握重点环节。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随机抽查、数据更新等6个环节的工作安排,每一环节都专门印发核查工作提示,明确各时间节点要求,对核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跟踪调度,按时间节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梳理核查中发现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领导职数配备和机构规格等信息差异化的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积极与相关单位、科室进行沟通,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及时将审核确认无误后的实名制信息数据纳入数据库,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整理工作资料,上报核查报告。所有环节结束后,及时将机构编制核查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统一建档,规范管理,形成核查工作档案。同时,要求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在各个环节工作完成之后,上报本部门(单位)、县区机构编制核查情况报告,报告应当反映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
通过此次核查,进一步厘清底数,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高实名制系统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入挖掘机构编制潜力,盘活用好编制资源,促进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