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委编办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行政复议改革落地落实

【来源:机关科 | 发布日期:2022-08-19 】 【选择字号:

  天水市委编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把合理调配机构编制资源作为推进改革的关键环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有效整合优化全市行政复议机构编制资源,为推动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平稳实施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调研论证,明晰改革思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把握核心内容,弄清改革环节,充分调研摸底,明晰工作思路。在纵向上,积极与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衔接,跟进了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情况和原则性要求;在市本级,对市级35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全覆盖式调研摸底,重点了解掌握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职能分布、机构建设、编制配置、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等,全面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在横向上,详细了解省内其他市州司法行政部门机构编制配备、行政复议改革进展等情况,学习借鉴经验做法,拓宽思路,完善举措。同时,指导县区委编办,有序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相关工作,做到改革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整合职责,提升履职效能。明确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区)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将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30个市直部门承担的行政复议职责划入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集中行使市政府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具体承接、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各县区按照改革部署,同步将有关职责整合至司法行政部门,实现了“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统一负责本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工作要求。

  健全机构,优化任务分工。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和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论证分析,统筹设置相关机构。综合考虑市司法局承担的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职责整合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加等因素,以年均办理案件数量为标准,根据机构编制有关政策规定,撤销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设立行政复议应诉综合科、行政复议应诉一科、行政复议应诉二科,行政复议工作科室达到3个,并相应核增科级领导职数,各县区改革后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职能股(室)达到15个,使任务分工相对合理,职责运行更加高效。

  调配编制,强化工作力量。加大挖潜力度,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综合考虑市司法局空缺编制、自然减员以及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情况,加强编制使用前置审核,明确市司法局将不少于3名的空缺编制用于补充从事行政复议的专业人员。同时,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通过对内设机构人员平均数、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现有空编情况和年均工作任务量等进行测算,从不再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且年均办案量较多的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划转编制到市司法局,市县两级共51名人员编制用于保障行政复议工作,达到了“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的法律规定。

                                                                                            (供稿:钱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