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四着力”深化归口领导管理体制
为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全市党政机关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领导管理效能,天水市出台了《天水市党政机关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工作规则(暂行)》,对市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宣传思想文化、民族宗教、机构编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一、着力理顺归口关系,弄清“谁来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有关要求,细致梳理市委工作机关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中有关归口与被归口的表述,明确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由两个或者多个法人单位承担的,承担统一领导或者管理职能的单位需要对相关单位实行归口领导或者管理。同时,对承担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职能的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以及被领导或者管理单位进行明确,如市委办公室归口管理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和市档案馆,市委组织部归口管理市委编办和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宣传部归口领导天水日报社和天水广播电视台等。
二、着力优化领导机制,弄清“怎么管”。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突出党对工作目标的引领和指导,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优化归口领导管理体制。明确领导或者管理机关主要通过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召开会议的形式对被归口单位进行领导或者管理。被归口单位重大事项应当报领导或者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或者会议研究决定;紧急工作或者特殊事项应当视情况请示报告,超出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三、着力完善职责体系,弄清“管什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归口管理要求精神,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上,明确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任务安排情况、重大改革措施、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等事项要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在日常管理上,明确被领导或者管理单位提请市委市政府发文、上报市委事项等方面的行文规则,并对其机关财务、资产、后勤等工作的管理进行明确。同时,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明确被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每半年向领导或者管理机关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领导或者管理机关要加强监督指导,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
四、着力提升归口效能,做到“要管好”。坚持把深化归口领导体制、提升归口效能作为巩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后半篇文章”的有效抓手,作为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作为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明确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情况纳入机构编制工作、“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之中,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明确承担统一领导或者管理职能的单位制定具有部门或行业特点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的工作细则,确保归口领导管理体制落实落细。